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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站搬迁 (2008-1-18)

hi,各位看官,
本站将于即日起至二月初进行搬迁,将从目前的webhosting的提供商bluehost.com换成其他的一个提供商,据说在速度上会变快。在这段时间,由于本网站不是关键性商业网站,所以不考虑平滑迁移,可能会由于域名解析,转移网站等问题出现几天不可访问,但域名将保持不断,仍旧是www.karlinabattle.net,请大家原谅,欢迎完成搬迁后访问。

【转贴】写给中国的纳税人 (2008-1-6)

作者: 李炜光     税收是制度,是法律,是政策,也是一个国家、一个民族的文化。它反映出作为征税方的国家(政府)和纳税方的纳税人合作和互动的关系,但以往我们看到和听到的,更多的是来自其中一方——政府的信息和声音,而另一方则一直沉默不语,几乎是一片寂静。我以为,在一个崇尚民主、法治的现代公民社会中,这种现象不能被认为是正常的和可以持续的。纳税人有权利、有义务依照宪法和法律发出自己的声音,说给整个社会听,说给政府听。
    对于“税”、“纳税人”这两个词,过去我们并不十分熟悉,仿佛离我们很遥远,但近些年来,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和公民私人财产权的逐步明确,税收跟我们每一个人的关系越来越密切,已经成了整个社会高度关注的焦点。但新的问题随之出现了,受传统文化和一些陈旧观念的影响,中国人对“税”和“纳税人”的理解还很肤浅,有些明显是错误的。这些错误发生在民间,导致了偷逃税成风和税收秩序的紊乱;反映在官方,就是决策者偏好代替民众偏好的现象和侵害纳税人权利现象的发生。在多年来的“依法纳税”的宣传中,一般也只是强调纳税义务,对纳税人权利的尊重和宣扬远远不够。我们生活在一个纳税人意识严重缺乏的社会中。
    问题正在变得越来越严重。如果我们不认真培育政府、官员和公民的公共财政和纳税人的意识,致力于创造一个现代税收的制度环境和文化环境,即使我们引进最好的制度,也会变成“无本之木”、“无源之水”,因无法生存而自行枯萎,或被占据主流地位的意识、习惯、潜规则之类的东西搞得“非驴非马”,两种情况都会使我们构建现代民主、法治社会的努力付之东流。
应该给“税”一个什么称呼?
    对于“税”这个东西,同是中国人,称呼却不同。大陆叫“税收”,台湾叫“捐税”,还有叫“租税”的。应该说,这三个词都是历史流传下来的,基本意思没有什么区别。“税收”一词最迟在宋代已经出现,《资治通鉴》、《宋史》等可以证明。中国古代称田赋及各种征课为“租税”或“捐税”。古代史籍中常见“租税”二字合用,如《史记??平准书》:“天下已平,高祖乃令贾人不得衣丝乘车,重租税以困辱之。”至于“捐税”,则早在唐代就已经使用,如在吕温的《吕衡州集》中便可找到。
    到底叫什么好?我跟台湾学者蔡茂寅先生在饭桌上探讨过这个问题,他也觉得应该规范一下。但在现代社会我觉得就应该有个鉴别,因为这关系到汉语语言的规范和对税的本质概括是否准确。古汉语词典里说“收”,最初的意思是“拘捕”,以后演绎为“收取”、“征收”,因此,大陆的“税收”的“收”字,更多体现的是国家或政府的意志,强调的是税的强制性;而台湾的“捐税”的“捐”字则比较平和。《辞海》上“捐”是“捐助”之意,更多体现的是纳税一方的主动性,有“慷慨相助”的意思,但又缺了点强制性。同一事物用字不同,反映出海峡两岸税的观念和文化有某种区别。
    从法理上说,税的征、纳双方是一种平等、互惠的关系,“税收”的“收”强调的只是国家这一头。我觉得这是没有正确理解税的性质的表现。既然“税”字已有了特指,“收”字就毫无必要。而且现实生活中人们都是说“你交税了吗”,而不会说“你交税收了吗”,从习惯上人们已经自动把“收”字给免除掉了。因此我建议只用“税”,去掉“收”字,起码在大陆应该选择这个名词。跟“法学”的称呼相近,我们就叫它“税学”,将来还可以发展出一个基本原理的学科——“税理学”。如果习惯于用两个字,那么可以考虑叫“赋税”。西周的时候就有“九赋”、“九式”之说——国家的九种收入来源对应着九种支出去向,有“专款专用”的意思在里面;《汉书??食货志》里“赋”和“税”还有明显的区别。清末以后,“赋税”合用得就比较多了,实际上是一切税课的统称,与现代“税收”同义,所以叫“赋税”比较中性一些,符合我们国家的传统文化。这个称呼一直没有在我们的文化生活中完全消失,说“赋税”不会有人听不懂,可以在当今社会上广泛推广使用。
    为了照顾大家的习惯(当然也包括我自己的习惯),我在这篇文章里还是常用到“税收”这个词。